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天河院区后勤服务项目(项目编号:0724-2531Z3355724)公开招标公告
2025-09-05 16:20:00
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天河院区后勤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2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9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内全部内容按照用户需求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项目兼投兼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b.2022-2024年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c.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d.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e.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f.(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依据财库〔2022〕3号文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5)本项目只接受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证件加盖公章(只适用于包2)。
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6号会议室(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电子版文件将发送至联系邮箱,纸质版招标文件可选择“现场领取”或“邮寄”方式领取。现场领取纸质招标文件地址: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公共服务区;投标人如选取“邮寄”方式领取标书,采购代理机构将用快递及时寄去招标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并将收取50元快递费用。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