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苏州市相城区先进材料创新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尝水路、相土路、青发路、展望路新建工程
本招标项目苏州市相城区先进材料创新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市相城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相数据投初[2025]4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智汇湾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州智汇湾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秉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苏州市相城区先进材料创新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尝水路、相土路、青发路、展望路新建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项目位于苏州市相城区黄桥街道安元路以北,S228以西。
2.2建设规模:新建尝水路(安元路一在建发源路),长约0.46公里,宽约36米;新建桥梁2座,宽均约18米,长均约13米。新建相土路(在建发源路一在建引力湾大道),长约0.65公里,宽约18米;新建桥梁1座,宽约18米,长约13米。新建青发路(尝水路一展望路),长约0.37公里,宽约18米。新建展望路(华婷路一在建发源路),长约0.43公里,宽约18米。本项目合同估算价约9203.87477万元。(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苏州市相城区先进材料创新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尝水路、相土路、青发路、展望路新建工程
苏州市相城区先进材料创新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尝水路、相土路、青发路、展望路新建工程包含土方,道路,桥梁,给排水,绿化,监控,路灯照明,信号灯,标志标线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2020-08-01至今(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
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
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信息还需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归集或登记,并提供合同归集或登记信息页面的查询网页截图。质量为合格,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的中标金额为准,非招标项目以合同金额为准。3.3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6其他要求:(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 投标单位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3)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 (4)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5)本工程按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建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中的扣分值执行。(6)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办〔2022〕2 号文”,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 建筑业企业资质(本次招标中需要的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得处于不合格状态。(7)本工程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8)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不足9家的,则降低条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为C类投标人参与投标。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2025-09-02 23:59;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9-08 1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