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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台胞科技工作者地方性服务标准》政策解读

  科技工作者在福州市的工作、生活提供全方位、高效、便捷的服务,打造台青台胞登陆“第一家园”先行城市,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福州市

  在福州市从事科技相关工作的台胞科技工作者,包括但不限于在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任职或开展科研合作的人员。台胞科技工作者是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认同“九二共识”、坚定支持祖国统一大业的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应用和推广等工作的专业人员。

  从科研合作、医疗健康、金融服务、住房保障、子女教育、生活服务等六个方面,为台胞科技工作者提供12项优质服务。

  本服务标准自印发之日起在我市范围内施行,有效期五年。实施期间将根据国家、福建省及福州市相关政策的调整和实际工作需要,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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